五矿新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的公告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
提示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深圳安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安晏”)持有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5.00%,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深圳安晏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深圳安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资本 | 477,573.8867万元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504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EUCBR67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 |
成立时间 | 2017-11-15 |
经营期限 | 2017-11-15至2026-06-30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荀飞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股份种类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深圳安晏 | 询价转让 | 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10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25,079,682 | 1.3000% |
集中竞价 | 2024年11月11日-2025年2月5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77,172 | 0.9681% | |
大宗交易 | 2025年1月17日-2025年1月23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8,081,951 | 0.4189% | |
被动稀释 | 2023年4月17日-2025年2月5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 | 0.00003% | |
合计 | 51,838,805 | 2.6870% |
注:因公司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转股的情况,上表中“减持比例”以历次减持股份数量占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1,929,206,272股计算填列,若有尾数差异系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深圳安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 148,299,750 | 7.69 | 96,460,945 | 5.00 |
合计 | 148,299,750 | 7.69 | 96,460,945 | 5.00 |
注1: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锂科转债”自2023年4月1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至2025年2月5日,“锂科转债”累计转股12,623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929,218,895股,深圳安晏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注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之持股比例均以公司当时的总股本为基础测算。
三、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