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新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五矿新能股票代码:688779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姓名:深圳安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504通讯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504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5年2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第一节释义
......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安晏 | 指 | 深圳安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 |
本报告书 | 指 |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深圳安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504 |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 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477,573.8867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EUCBR67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 |
成立时间 | 2017-11-15 |
经营期限 | 2017-11-15至2026-06-30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
通讯方式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504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荀飞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职务 | 深圳安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出生年月 | 1974年01月06日 |
长期居住地 | 北京市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科创板上市公司孚能科技(688567)11.24%股份。除上述持股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同时因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根据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深圳安晏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7,876,55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深圳安晏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深圳安晏持有公司股份为148,299,750股,持股比例为
7.6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2年10月10日,深圳安晏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079,682股,占公司总股本1.30%,本次询价转让后,深圳安晏持有公司股份123,220,068股。
2、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锂科转债”自2023年4月1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至2025年2月5日,“锂科转债”累计转股12,623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929,218,895股,深圳安晏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3、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2月5日,深圳安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26,759,123股,占公司总股本1.39%。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安晏持有公司96,460,9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深圳安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询价转让 | 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10日 | 13.90元-13.90元 | 25,079,682 | 1.3000% |
深圳安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竞价交易 | 2024年11月11日-2025年2月5日 | 4.80元-6.67元 | 18,677,172 | 0.9681% |
深圳安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大宗交易 | 2025年1月17日-2025年1月23日 | 4.30元-4.44元 | 8,081,951 | 0.4189% |
深圳安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被动稀释 | 2023年4月17日-2025年2月5日 | / | / | 0.00003% |
合计 | 51,838,805 | 2.6870% |
注:因公司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转股的情况,上表中“减持比例”以历次减持股份数量占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1,929,206,272股计算填列,若有尾数差异系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深圳安晏 | 合计持有股份 | 148,299,750 | 7.69 | 96,460,945 | 5.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 148,299,750 | 7.69 | 96,460,945 | 5.00 |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按照减持前公司总股本1,929,206,272股为基数计算。注2: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929,218,895股为基数计算。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