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新能: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转债代码:118022
转债简称:锂科转债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金驰能源材料有 限公司为本案原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180,560,894.43 元及相关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根据审慎性原则按照会计准 则已在以前年度对本次诉讼事项计提了相关坏账准备,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后续公司将根据判决执行情况及企业会 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 的结果为准。本次诉讼案件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 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5 年1 月7 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长远锂科公司”)、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驰公司”)就 与志存锂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存锂业公司”)、江西金辉锂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金辉锂业公司”)、宜春天卓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卓 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 年1 月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 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
被执行人四:南东东;
被执行人五:南天;
被执行人六:江西中科锂业有限公司。
2.申请依据
二审判决。
3.申请事项
(1)被执行人一、二向申请人一返还预付款118,259,008.93 元并支付逾期 还款利息14,856,288.00 元(二审判决中需返还的预付款为118,559,008.93 元, 申请人一已收到300,000.00 元);
(2)被执行人一、二向申请人二返还预付款1,969,710.80 元并支付逾期还 款利息247,444.92 元(二审判决中需返还的预付款为2,969,710.8 元,申请人 二已收到1,000,000.00 元);
(3)被执行人一、二向申请人一支付违约金40,000,000.00 元;
(4)被执行人一、二向申请人二支付违约金10,000,000.00 元;
(5)被执行人一、二向申请人一支付未执行部分金额10%的违约金 9,032,174.70 元;
(6)被执行人三、四、五对被执行人一、二的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
(7)请求法院查封、评估、拍实或变卖被执行人六持有的江西云锂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3,283.80 万质押股权、赣州市丫山钨业有限公司3,000 万质押股权, 申请人一对该股权拍卖、变卖价款在本案全部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8)本案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4.事实和理由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6)湘民终133 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 力。现履行期限已届满,而被执行人未依法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 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法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根据审慎性原则按照会计准则已在以前年度对本次诉讼事项计提了相 关坏账准备,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