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安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安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悦安新材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7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360,200股,并于2021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85,440,8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387,75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8,053,044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股股东1名,其持股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的战略配售股份,对应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068,01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85,552,760股的1.25%。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战略配售股份将于2023年8月2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3年7月18日,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新增111,960股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85,440,800股变更为
85,552,76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其他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的承诺如下:
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068,010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8月28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本次上市流通
数量(股)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1,068,010
1.25%
1,068,010
合计 1,068,010
1.25%
1,068,010
注:截止2023年8月8日,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转融通借出股份数量为71200股,将于2023年8月28日前全部归还。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限
1 战略配售股份 1,068,010 24个月
合计 1,068,010 -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悦安新材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股东承诺。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悦安新材本次申请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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