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安新材: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1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修订《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股权激励归属新增股份42,480股,已于2023年11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并于2023年11月9日起上市流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新增股份后,公司的总股本由85,552,760股变更为85,595,24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5,552,760元变更为85,595,24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的变更情况,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
内容如下:
序号 | 修订前原章程条款内容 | 修订后章程条款内容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8,555.276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8,559.524万元。 |
2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8,555.276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8,559.524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变更的内容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结果为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上述修订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修订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具体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