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安新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中国江西
二〇二四年二月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8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并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6)。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21日14点0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新世纪工业城新华工业园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
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8日、2023年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2023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1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期满,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5年2月20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其他相关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请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特定对象的股东及与特定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1日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8日、2023年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发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2023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1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即将期满,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5年2月20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其他授权事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请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特定对象的股东及与特定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