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安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查股网  2024-04-23  悦安新材(688786)公司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2023年度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现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美红、独立董事曾德长及董事于缘宝3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李美红女士担任。报告期内各位委员积极参加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在内外部审计、关联交易、风险防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表决情况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3月9日(一)《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七)《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各议案均审议通过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4月22日(一)审议《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追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各议案均审议通过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8月28日(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该议案经审议通过
4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10月29日(一)《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该议案经审议通过

三、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并评估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和评估,确认该所具备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资质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该所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和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有效沟通,认为该所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为确保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延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并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与效率。通过审阅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2022年度内部审计报告、听取审计部门工作汇报、评价内部审计工作成效,确保了审计活动依照既定计划严格执行,同时积极促进内部审计功能的强化,从而加强对公司运营的监督,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经过上述内部审计工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均严格依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编制,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展现了公司的财务状态与运营状况,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履行专业职责,督导公司评估其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合理性与执行有效性,确保内部控制体系的稳健构建和有效运作。

公司已建立较为规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能够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5、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秉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原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通过查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其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审查,认为公司各关联交易事项均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定价客观、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6、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继续保持了持续且有效的沟通,充分听取了各方的需求与意见,并积极协调,保障公司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四、总体情况

2023年,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工作职责,在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审阅关联交易事项、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进一步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循审慎、客观和公正的职业准则,从维护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坚持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协

调与指导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