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安新材: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3年2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公司已于2023年1月19日和2023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2、2023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220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具体内容公司已于2023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3、2023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24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问询函》的要求,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对《问询函》的回复,于2024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回复说明文件。
4、2024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至2025年2月20日。具体内容公司已于2024年2月5日和2024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二、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等因素,经与相关中介机构认真研究,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申请文件。
三、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了资本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公司本次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且该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了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四、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影响
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