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安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8月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作废合计54.676万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与合作银行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可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
司日常经营及资金运作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公司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开展票据池业务。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了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