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安新材: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786证券简称:悦安新材公告编号:2025-039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赣州岳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岳龙合伙”)持有公司股份4,6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28%;股东赣州宏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悦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2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62%。
上述股东的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通过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并均已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4)。岳龙合伙和宏悦合伙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岳龙合伙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850,000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5911%;宏悦合伙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10,000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2156%。股份的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收到股东岳龙合伙和宏悦合伙分别出具的《赣州岳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及《赣州宏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11月4日,岳龙合伙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08,80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234%;宏悦合伙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1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156%。岳龙合伙和宏悦合伙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现将相关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岳龙合伙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直接持股5%以下股东 |
| 持股数量 | 4,620,000股 |
| 持股比例 | 3.2128%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2,750,000股其他方式取得:1,870,000股 |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宏悦合伙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直接持股5%以下股东 |
| 持股数量 | 1,260,000股 |
| 持股比例 | 0.8762%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750,000股其他方式取得:510,000股 |
注:上述减持主体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指基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股东名称 | 岳龙合伙 |
|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 2025年7月15日 |
| 减持数量 | 608,808股 |
| 减持期间 | 2025年9月9日~2025年11月4日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608,808股 |
| 减持价格区间 | 27.25~33.15元/股 |
| 减持总金额 | 18,074,333.06元 |
| 减持完成情况 | 未完成:241,192股 |
| 减持比例 | 0.4234% |
| 原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5911% |
| 当前持股数量 | 4,011,192股 |
| 当前持股比例 | 2.7894% |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宏悦合伙 |
|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 2025年7月15日 |
| 减持数量 | 310,000股 |
| 减持期间 | 2025年9月9日~2025年11月4日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310,000股 |
| 减持价格区间 | 27.25~33.41元/股 |
| 减持总金额 | 9,219,714.66元 |
| 减持完成情况 | 已完成 |
| 减持比例 | 0.2156% |
| 原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2156% |
| 当前持股数量 | 950,000股 |
| 当前持股比例 | 0.6606%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否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