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安新材: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安新材”或“公司”)于2026 年6 月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作废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 年3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 年4 月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美红女
士作为征集人就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的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5 年3 月23 日至2025 年4 月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5 年4 月25 日,公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2)。
(四)2025 年5 月16 日,公司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 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五)2025 年5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 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2025 年12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向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 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2026 年6 月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2025 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的议 案》《关于作废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
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相关事项已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作废原因
1、个人离职/放弃原因
由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2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 其获授的10.0224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首次授予部分的8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获授全部份额限制性股票,其获授的2.448 万股限制性股 票全部作废失效。
2、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原因
鉴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3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考核 结果B、C 级均以考核得分为其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因此,上述53 名激励对象 其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共计 0.8806 万股。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合计作废13.351 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 司技术和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及稳定性,公司技术和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 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按 照相关程序作废本次激励计划中的13.351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法准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认为:
1.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均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2.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归属对象、归属数量、归属价格、 归属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4.本次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