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2月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7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5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1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1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65,600,651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65,600,651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2.0349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2.034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建德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现场结合通讯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庄丽华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65,582,219 | 99.9719 | 18,432 | 0.0281 | 0 | 0.0000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权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亮、苏常青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