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2022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并于2022年7月进行了换届选举,换届前分别为韩慧博先生、宋昕先生、梁宏建先生,其中韩慧博先生、宋昕先生为独立董事,委员会召集人韩慧博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换届后分别为关天鹉先生、谭立亮先生、赵坤先生,其中关天鹉先生、谭立亮先生为独立董事,委员会召集人关天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讨论内容 |
2022年3月9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计划的议案》 |
2022年4月22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初稿)的议案》 |
2022年4月26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和2022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
《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关于子公司拟增资扩股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
2022年8月16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和2022年下半年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
2022年10月27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和2021年第四季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核与评估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不影响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数据真实性,审计委员会尊重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判断,其出具的审计意见审慎客观地披露了与投资者决策有关的信息。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四、报告期内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权利,审计委员会成员积极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尽职尽责,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认真行使职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4月28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关天鹉 谭立亮 赵坤
年 月 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韩慧博 梁宏建 宋昕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