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华数科: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3-064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实施前,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华数科”)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湖智脑”)持有10,108,15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17%。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7月8日起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3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公司股东新湖智脑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60,000股,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因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的权益分派方案,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83,060,094股增加至120,437,136股,本次减持主体的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了新湖智脑出具的《关于减持进展的通知》,截至2023年10月18日,新湖智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155,415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13%。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新湖智脑减持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新湖智脑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10,108,155 | 12.17% | IPO前取得:10,108,155股 |
注:上表中“持股数量”、“持股比例”以2023年3月28日披露《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时,新湖智脑持股数量、公司总股本83,060,094股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新湖智脑 | 155,415 | 0.13% | 2023/7/3~2023/7/5 | 集中竞价交易 | 90.30-98.32 | 14,862 ,092 | 未完成:1,504,585股 | 14,501,910 | 12.04% |
注:1、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并于2023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公司的总股本由83,060,094股增加至120,437,136股。本次转增后,新湖智脑持股数量变动为14,656,8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仍为12.17%。
2、“减持数量(股)”按实际减持股份数量填列,“减持比例”按实际减持时点总股本计算填列,“减持价格”按实际减持时点成交价格填列,“当前持股数量(股)”和“当前持股比例”按转增后总股本填列。
3、2023年7月5日,因股东新湖智脑在执行减持计划时,将“卖出”误操作为“买入”,操作数量为5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前述误操作的500股已合并计算至其“当前持股数量(股)”和“当前持股比例”。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