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华数科: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9日通过专人、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葛晨文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拟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就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账户三方监管协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