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华数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湖智脑”)持有公司股份18,198,7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4%。
? 本次解除质押和质押完成后,新湖智脑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8,136,28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66%,占公司总股本的10.11%。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接到公司股东新湖智脑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新湖智脑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 5,720,855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31.44%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3.19%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4年7月24日 |
持股数量 | 18,198,726 |
持股比例 | 10.14%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12,415,425 |
剩余被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68.22% |
剩余被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6.92% |
注:1、上述数据比例均以本公告日股东持股数计算所得。
2、上表中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剩余被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剩余被质
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包含本次质押股份的数量。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新湖智脑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已用于后续质押,具体详见本公告“二、股份质押情况”。
二、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 股数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 用途 |
新湖智脑 | 否 | 5,720,855 | 否 | 否 | 2024年7月24日 | 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31.44% | 3.19% | 融资 担保 |
合计 | - | 5,720,855 | - | - | - | - | - | 31.44% | 3.19% | - |
注: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且相关股份不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 比例 | 累计质押 数量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新湖智脑 | 18,198,726 | 10.14% | 18,136,280 | 99.66% | 10.11% | 0 | 0 | 0 | 0 |
合计 | 18,198,726 | 10.14% | 18,136,280 | 99.66% | 10.11% | 0 | 0 | 0 | 0 |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