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华数科:关于作废2024年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7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2024年7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独立董事陈智敏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7月25日至8月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8月5日,公司披露了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4年8月10日披露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8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6、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024年10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7、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65.8元/股调整为64.9元/股。同意作废处理58,950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向320名激励对象归属820,525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5年10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7),《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8,95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处理。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作废事项。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作废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授予价格调整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