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华数科:关于自愿披露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近日,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宏华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新材料”)于近日收到由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512001995,发证日期:2025年12月8日,有效期三年。
宏华新材料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系首次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宏华新材料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2025年至2027年)可以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