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轻松: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三年六月
目录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6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7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召开时间:2023年6月7日(星期三)15:00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大会议室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召集人:董事会主持人:董事长马学军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三、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四、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七、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八、宣读投票注意事项及现场投票表决;
九、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完善股东、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审议。
议案二: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达到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审议。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项;
6、授权董事会审查确认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并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项;
7、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参与资格,则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8、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在不违背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不定期调整本激励计划的配套制度。若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行为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董事会的该等修改行为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涉的其他事项,但有关规定明确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0、上述授权事项中,有关规定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除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11、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