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轻松: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就倍轻松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5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410,000股,并于2021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61,64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9,094,58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545,413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1名,系保荐机构子公司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获配股份以及限售期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对应战略配售限售股数量1,078,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6%,限售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2023年7月12日,公司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毕,公司股本总额由61,640,000股增加至85,945,419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其他事项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的承诺如下:
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战略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078,7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1.26%,限售期为24个月,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7月20日(星期四)。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1,078,700 | 1.26% | 1,078,700 | 0 |
合计 | 1,078,700 | 1.26% | 1,078,700 | 0 |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五、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1 | 战略配售股份 | 1,078,700 | 24 |
合计 | 1,078,700 | - |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倍轻松上述战略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承诺。本次战略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战略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股东承诺。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翟平平 | 顿忠清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