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轻松: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6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玲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