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轻松: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仔细审阅有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事项,拓宽了公司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提高了公司资产利用率,有助于公司更好地经营业务。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相关风险可控。本次交易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一致同意公司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梁文昭、李勇、陈晓峰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