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轻松: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留存募集资金专户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留存募集资金专户
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就倍轻松此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留存募集资金专户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5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41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2,234,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63,323,585.91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8,910,414.0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7月9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1】3-4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调整前为49,673.10万元,根据公司实际发行结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891.04万元。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1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27,862.02 | 27,862.02 | 15,089.96 |
2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8,801.08 | 8,801.08 | 8,801.08 |
3 |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 5,010.00 | 5,010.00 | 4,000.00 |
4 | 补充营运资金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合 计 | 49,673.10 | 49,673.10 | 35,891.04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及结项的基本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度建设完成并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分别为2,534.64万元、1,704.44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累计投入金额(2) |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3) | 节余募集资金(4=1-2+3) |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 4,000.00 | 1,737.89 | 272.53 | 2,534.64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5,089.96 | 13,517.83 | 132.31 | 1,704.44 |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设,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截至本核
查意见披露日,该项目共计节余募集资金2,534.64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需求,秉承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从而形成一定的募集资金节余。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对项目中各细项采取了更加节约成本与费用的替代方案,加强了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的一系列措施降低了项目的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少部分项目目标的调整或优化,也会导致资金节余的产生。
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项目建设,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本项目共计节余募集资金1,704.44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需求,秉承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从而形成一定的募集资金节余。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公司后续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围绕主营业务,合理规划、妥善安排使用计划。节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留存募集资金专户,待全部投入主营业务后,再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在实际使用资金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履行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节余募集资金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全部转出完毕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留存募集资金专户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留存募集资金专户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留存募集资金专户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有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留存募集资金专户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五、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留存募集资金专户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留存募集资金专户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国投证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留存募集资金专户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留存募集资金专户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翟平平 | 顿忠清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