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轻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查股网  2025-09-30  倍轻松(688793)公司公告

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毅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担任独立董事应当具备的条件,符合《规范运作》规定的科创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未发现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规范运作》所列明的不良记录情形。

综上,同意李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9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