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轻松: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和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5-11-21  倍轻松(68879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766证券简称:倍轻松公告编号:2025-077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5%和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马学军(以下简称“转让方”)、宁波赫廷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日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马学军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25.35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2,552,579股。

?马学军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马学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2.35%减少至

49.38%,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5%和1%的整数倍。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截至2025年11月14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直接持股数量(股)直接持股比例
1马学军34,787,86040.48%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马学军为倍轻松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倍轻松的董事长、总经理,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持有倍轻松股份比例超过总股本的5%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马学军与宁波赫廷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日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关系。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序号股东姓名直接持股数量(股)直接持股比例拟转让数量(股)实际转让数量(股)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转让后直接持股比例
1马学军34,787,86040.48%2,552,5792,552,5792.97%37.51%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马学军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马学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52.35%减少至49.38%。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5%和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见下:

2025年11月20日,马学军通过询价转让减持2,552,579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7%。

1、基本信息

马学军基本信息名称马学军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1月20日
宁波赫廷投资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名称宁波赫廷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111号东楼A1636-7室(承诺申报)
权益变动时间/
宁波日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信息名称宁波日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111号东楼A1637-2室(承诺申报)
权益变动时间/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权益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马学军询价转让2025年11月20日人民币普通股2,552,5792.97%
合计--2,552,5792.97%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马学军合计持有股份34,787,86040.48%32,235,28137.5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4,787,86040.48%32,235,28137.51%
宁波赫廷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6,440,0007.49%6,440,0007.49%
其中:无限售6,440,0007.49%6,440,0007.49%
条件股份
宁波日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3,765,3004.38%3,765,3004.3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765,3004.38%3,765,3004.38%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44,993,16052.35%42,440,58149.3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4,993,16052.35%42,440,58149.38%

注:以上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序号受让方名称投资者类型实际受让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限售期(月)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1,115,0001.30%6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540,0000.63%
3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325,0000.38%6
4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管理人133,0000.15%6
5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管理人120,0000.14%6
6上海指南行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100,0000.12%6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95,0000.11%6
8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90,0000.10%6
9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券公司34,5790.04%6

(二)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量其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11

月14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

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80家、证券公司52家、保险机构19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4家、私募基金

家、信托公司

家、期货公司

家。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11月17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19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19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9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25.35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255.2579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年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