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轻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俊峰先生、杨红艳女士 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 资格及独立性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担任独立董事 应当具备的条件,符合《规范运作》规定的科创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的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未发现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 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规范运作》所列明的不良记录情形。
综上,同意李俊峰先生、杨红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5 月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