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奥赛图: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百奥赛图(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查股网  2026-04-17  百奥赛图(688796)公司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百奥赛图(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5年10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百奥赛图(北京)医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96号)同意公 司注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47,500,000股,并于2025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百奥赛 图的保荐机构,负责对百奥赛图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中金公司作为正在履行百奥赛图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12 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 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漆遥、张韦弦

(三)现场检查时间:2026年3月23日和2026年4月15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漆遥、李远达

(五)现场检查内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 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公司经营状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1、对公司主要人员进行访谈;2、查阅公司公告、公司治理 文件、公司定期报告等底稿文件;3、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4、查阅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等资料;5、查阅公司有关内控制度文件;6、核

查公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

二、针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百奥赛图的公司章程和公司其他内控制度文件;查阅了股东大 会和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等资料;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并对公司主要人员 进行了访谈。

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的治理制度完备、合规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能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 到了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对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 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

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的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 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通过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访谈,查阅相关制度性文件,并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及财务保持独 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百奥赛图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专户开立银 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现场检查人员审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核查与募集资 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及公告。

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存放 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情形,也不存在未 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本持续督导期内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 的股东会和董事会文件、合同及相关财务资料,并对公司主要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了公 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相关情况。

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 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了公司主要经营场所,查阅了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等资 料,对公司主要人员进行访谈,并与公司年度报告进行对比。

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管理状 况正常。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1、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持续、合理的推进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 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2、保荐机构提请公司保持对信息披露工作的高度重视,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保荐机构提请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积极组织学习, 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公司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则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 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开展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的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相关工作,为 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 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股东会和董事会运作、 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重大对外投资和公司经营状况等方面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公司 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百奥赛图(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5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漆 遥

张韦弦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