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纳药厂:关于2022年度拟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暂不进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82,804,791.0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43,166,671.12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5,303,877.32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暂不进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拟暂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98号),鉴于公司目前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完成时间暂无法
确定,为确保公司顺利推进此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相关工作,公司拟暂不进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计划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工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同意将本次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使用需求、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长远利益,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暂不进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使用需求、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长远利益,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暂不进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拟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