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纳药厂: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查股网  2025-02-17  华纳药厂(688799)公司公告

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4、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2025年2月14日为授予日,以18.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31.00万股。

(以下无正文)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