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纳药厂: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15.57%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15.00%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否?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___________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徐小强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_____________?不适用 |
徐燕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小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一致行动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徐燕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_____________?不适用 |
二、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基本情况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公司股东徐小强先生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00,000股。公司于2025年9月3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徐小强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57,120股,占公司总股本0.58%。徐小强先生及徐燕先生合计持股比例由
15.57%减少至
15.00%,持股比例触及5%刻度线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 | 变动前股数(万股) | 变动前比例(%) | 变动后股数(万股) | 变动后比例(%)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 资金来源(仅增持填写)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徐小强 | 197.0920 | 1.50 | 121.3800 | 0.92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___ | 2025/9/1-2025/9/3 | / |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徐燕 | 1,848.0000 | 14.07 | 1,848.0000 | 14.07 | / | / | / |
合计 | 2,045.0920 | 15.57 | 1,969.3800 | 15.00 | -- | -- | -- |
注:数据尾差系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徐燕之一致行动人徐小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7)。
(三)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徐燕之一致行动人徐小强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