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纳药厂: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在一致行动人内部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在一致行动人内部 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纳药厂”、“公司”)控 股股东湖南华纳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华纳医药”)于2026 年3 月23 日与其一致行动人湖南华纳至臻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华纳至臻”)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华纳医药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 持有的公司11,079,6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4%)转让给华 纳至臻。
?本次协议转让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 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 户日期为2026 年4 月3 日,过户数量为11,079,600 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 股。
?华纳至臻承诺自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12 个月内 不会减持所受让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控股股东华纳医药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在一致行动人内 部协议转让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 生变化,不涉及增持或减持股份,亦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华纳医药于2026 年3 月23 日与华纳至臻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华纳医药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11,079,6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8.44%)转让给一致行动人华纳至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3 月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湖南华纳大药 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在一致行动人内部协议转让股 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 年4 月3 日,过户数量为11,079,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4%),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 通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前后,双方持股情况如下:
转让过
户登记
本次转让前 本次变动 本次转让后
股东 名称
转让股份数量
转让股份比
过户后持股
过户前持股
过户前持股数
过户后持股数
比例(%)
例(%)
日期
量(股)
量(股)
比例(%)
(股)
医药 华纳 2026/4/3 52,236,800 39.78 -11,079,600 -8.44 41,157,200 31.34
华纳 至臻 2026/4/3 0 0.00 11,079,600 8.44 11,079,600 8.44
注:上表持股比例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 入计算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控股股东华纳医药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在一致行动人内 部协议转让股份,实际控制人黄本东担任华纳医药、华纳至臻执行事务合伙人, 并通过华纳医药和华纳至臻控制公司52,236,8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78%。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 变化,不涉及增持或减持股份,亦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
3、华纳至臻承诺自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12 个月内不 会减持所受让的股份。
4、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华纳医药转让股份对应的32 名合伙人拟退出华纳 医药,退伙完成后华纳医药的合伙人为黄本东及其他未退伙合伙人;华纳医药一 致行动人华纳至臻的合伙人为黄本东及其配偶刘秀兰。华纳医药、华纳至臻将根 据其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完成后续资金支付等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 务。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