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纳药厂: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88799证券简称:华纳药厂公告编号:
2026-042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湖南华纳大药厂致根制药有限公司 | 70,000.00万元 | 0.00万元 | 是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0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70,000.00(包含本次担保在内)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34.27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债权人”)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由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湖南华纳大药厂致根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根制药”)向中国银行的贷款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7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本次担保系在上述经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董事会、股东会另行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经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6年度在致根制药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日常经营等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上述预计担保总额的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已获批的担保额度及其使用情况(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如下:
(单位:万元)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 | 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前 | 本次担保后 | ||
| 担保余额 | 可用额度 | 担保余额 | 可用额度 | |||
| 致根制药 | 华纳药厂 | 80,000.00 | 0.00 | 80,000.00 | 70,000.00 | 10,000.00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 被担保人名称 | 湖南华纳大药厂致根制药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尹建新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12MACJW4J885 | ||
| 成立时间 | 2023-05-23 | ||
| 注册地 | 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铜官大道139号 |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饲料原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68,758.88 | 56,843.36 | |
| 负债总额 | 59,683.18 | 47,500.12 | |
| 资产净额 | 9,075.70 | 9,343.24 | |
| 营业收入 | - | - | |
| 净利润 | -267.55 | -403.51 |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致根制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
、债务人:湖南华纳大药厂致根制药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亿元,
(2)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7、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有助于解决孙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促进公司新基地建设,对公司业务发展起到积极作用。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实质上的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系在上述经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为:本次公司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孙公司生产基地建设、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解决孙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
持续稳定发展,促进公司新基地建设,对公司业务发展起到积极作用。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有充分的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孙公司致根制药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4.27%。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事项。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