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可达: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7-15  瑞可达(688800)公司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可达”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瑞可达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2052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000,000股,并于2021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81,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108,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6,028,917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9.6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971,083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0.34%。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限售股股东为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吴创新资本”),限售期为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8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30%,将于2023年7月24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股本为108,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6,028,91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971,083股。

(一)2022年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的股本变动

2022年9月,公司完成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5,157,052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08,000,000股变更为113,157,052股,东吴创新资本持有限售股数未发生变动,仍为1,35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由1.25%变为1.1930%。

(二)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导致的股本变动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4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发布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13,157,052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转增45,262,821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58,419,873股。本次变更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13,157,052股增加至158,419,873股,东吴创新资本持有限售股由1,350,000股变更为1,89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不变,仍为1.1930%。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东吴创新资本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关于限售的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890,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930%。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7月24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数量(股)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1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890,0001.1930%1,890,0000
合计1,890,0001.1930%1,890,0000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
1战略配售股份1,890,00024
合计1,89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股东承诺内容;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得到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盖章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徐辚辚 王 博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