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可达: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27  瑞可达(688800)公司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可达”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03号),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15.7052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32.4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3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255.0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044.9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6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244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9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4日披露了《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了《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已投入募集资金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投资进度
1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39,500.0039,500.00190.4640,120.840.48%
2研发中心项目9,500.009,500.009,621.91
3补充流动资金*119,300.0018,044.9318,102.960.03100.32%
合计68,300.0067,044.9318,293.4249,742.78

注*1: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18,102.96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58.03万元资金来源主要系利息收入。*2:上表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991.36万元;

3:以上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公司在未来12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该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缓解公司资金需求的同时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盖章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徐辚辚 王 博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