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可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转债代码:118060
转债简称:瑞可转债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确定 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征询公示意见后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 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2026 年6 月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披露了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以下简称“《激 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2026 年6 月20 日至2026 年6 月29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共10 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限内向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
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示结果,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①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包含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黄博先生,不含公司独立董事、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 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6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