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迅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查股网  2025-12-30  C优迅(68880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807证券简称:优迅股份公告编号:2025-003

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划转资金至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39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51.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3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768.83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2月12日出具的《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361Z0063号)审验确认。

公司(含子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下一代接入网及高速数据中心电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46,780.6546,780.65
2车载电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6,908.4716,908.47
3800G及以上光通信电芯片与硅光组件研发项目17,217.3817,217.38
合计80,906.5080,906.50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11,862.34万元(以上数据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的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员工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根据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税费等费用的缴纳均由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统一划转,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因公司募投项目涉及境外采购设备业务,需要向境外供应商以外币方式支付款项。为降低财务成本,如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使用外币购买进口设备,公司通常结合自有外汇情况,由自有资金存款账户先行支付。同时进口增值税等税费需通过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因此募投项目采购进口设备款项及相关进口税费均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境外设备采购款项,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

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上述相关支出,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款项至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资金使用需求,由业务部门按照公司规定发起付款申请流程,财务部根据审批通过后的付款流程,对确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

2、财务部组织建立明细台账,定期统计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未置换的款项,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用款情况,提交置换申请流程,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后的6个月内,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款项至公司自有资金存款账户,并根据实际置换情况逐笔登记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的日期、金额、账户等信息。

3、保荐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确保募投项目顺利推进,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划转资金至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特此公告。

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