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迅股份: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6 元(含税),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分配比例将按照 “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4 月修订)》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9,845,759.55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60 元(含税)。以公司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的总股本80,000,000 股为基数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8,80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合计现金分红占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2.6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分配比例将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公司于2025 年12 月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公司不存 在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 年4 月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