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迅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6-06-30  优迅股份(688807)公司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迅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优迅股份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境外采购、销售业务主要采用外币进行结算,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交易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交易对方: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运作规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06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06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制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但在开展交易时仍可能出现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外汇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及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

2、公司所有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3、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运作规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4、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持续监控。公司持续进行外汇市场的变动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交易损失。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或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如下:

套期保值业务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适用条件□是■否
拟采取套期会计进行确认和计量□是■否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衍生品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衍生品业务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综上,本保荐人对优迅股份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戴五七马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