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金新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10,000万元
?补流期限:自2026年4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
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发行名称 | 202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募集资金总额 | 105,120.00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96,044.33万元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6年3月26日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截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 发行名称 | 202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96,044.33万元 | ||
|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项目进度 |
| 绿色电解用高端智能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 | 43,936.86 | 886.95 | 2.02% |
| 高性能复合涂层钛电极材料产业化项目 | 39,718.22 | 577.21 | 1.45% |
| 企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2,389.25 | 0 | 0 |
| 合计 | 96,044.33 | 1,464.16 | |
注: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464.16万元,具体情况请参见同日披露的《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华路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账号:72200078801300001885)、在交通银行西安城北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账号:611301091015003386720))实施,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