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出具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释义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一致。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计划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天能股份签订承销及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天能股份业务情况,对天能股份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天能股份未发生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必须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本持续督导期间,天能股份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序号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天能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天能股份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督促天能股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控制度并规范运行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天能股份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天能股份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本持续督导期间,天能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天能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相关情况 |
序号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本持续督导期间,天能股份未发生前述情况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本持续督导期间,天能股份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新产品技术替代的风险
公司现已形成了铅蓄电池和锂离子电池协同发展及氢燃料电池等新型材料电池储备发展的产品体系,应用领域涵盖动力、起动启停、储能、3C及备用。截至目前,铅蓄动力电池和锂离子电池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市场需求量总体稳定增长。若未来随着技术进步,其他新型电池出现重大技术突破,公司未能及时响应市场,公司将面临主要产品技术替代进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二)核心技术泄密与核心人员流失风险
电池制造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依托于材料配方、产品结构、制造工艺等方面的核心技术及专业的研究技术人员。公司经过长期发展,积累了多元复合稀土合金技术、低温电
池技术、长寿命及高比能量电池制造技术、高能量密度电芯技术等核心技术,若未来出现因人才竞争加剧导致公司核心技术人才流失、或保护措施不足导致核心技术泄密,将对公司的产品竞争力和持续创新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存在公司业绩受损的风险。
(三)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风险
公司需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以保持自身行业地位及产品竞争力。由于新产品和技术的研发存在投入大、周期长的特点,且研发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如公司前期研发投入无法实现相应的技术成果,未能持续改善产品性能及降低成本,或研发速度及产业化速度不及行业内竞争对手,又或公司研发的产品或技术未符合消费者实际需求,则可能逐渐弱化公司竞争优势,使得公司产品趋于同质化从而对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经销商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经销模式覆盖电动轻型车动力电池存量替换市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经销商数量超过3,000家,若个别经销商未按照约定进行销售、宣传,或者未来公司管理及服务水平的提升无法跟上经销商数量增加的速度并出现对部分经销商管理和服务滞后,将对公司品牌形象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如果个别经销商因自身的不合规运作而受到相关处罚,也会对公司在该地区的销售产生短期的不利影响。
(五)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的铅蓄电池产品主要原材料为金属铅及铅制品,占产品成本比例超过70%,公司产品终端销售价格与主要原材料价格存在一定的联动机制。但实际经营过程中,由于产品存在生产周期以及公司预设安全库存等因素,公司需要提前采购一定量的铅,而产品销售时所参考的铅价往往无法与铅采购价格完全对应,故存在一定的价格风险敞口。同时若铅价短期大幅波动,下游客户可能因此调整采购方案或降低采购需求,导致公司无法有效的通过铅价的联动机制将铅价变动风险转移至下游客户,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较大不利影响。
此外,其他原材料如塑料件、极板、锂电材料等的价格波动,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因此,公司存在原材料价格短期剧烈波动对短期内的利润水平造成较大影响的风险。
(六)产品质量与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规模较大、生产流程较为复杂,产品质量控制涉及环节多,管理难度大,产品的生产过程不能完全排除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且易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或无法事先预见因素的影响,不排除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用不当及其他人为原因等导致的产品质量和安全问题,且由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并对公司的业务、品牌、效益造成负面影响,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七)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风险
公司总体生产规模较大,员工数量众多,生产过程及环境控制相对复杂,若出现因设备故障、人为操作不当、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环保设备不能有效运行,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等相关规定未能得到有效落实等偶发情形,将可能对环境或员工职业健康构成不利影响,并可能因此被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处罚、责令整改或停产。因此,公司面临可能发生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方面事故而遭受损失的风险,也面临因相关事故受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八)天能帅福得合资风险
2019年11月,公司与世界500强企业法国道达尔集团旗下帅福得(SAFT)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将通过合资公司天能帅福得在锂离子电池领域开展深入的合作。但若出现两国外交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双方经营理念无法融合或双方合作产生纠纷等原因致使合作进展缓慢、停滞或取消,又或双方合作项目经济效益未达预期,则可能会对公司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九)存货管理风险
从原材料采购到车间领用,经各生产工序间流转,进入成品库,最终到货物交付客户的过程往往决定了公司的存货规模及对营运资金的占用规模,同时经营周期内的市场环境变化也让公司面临着一定的存货跌价风险。若公司产品结构发生变化导致生产和发
货周期变长,或存货管理水平无法满足企业快速发展的需求,或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及竞争加剧导致存货变现困难,则公司存货周转速度将下降,增加了营运资金占用规模和存货跌价风险敞口周期。
(十)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下降的风险
若未来公司业务规模因市场需求变化、新产品替代、公司技术进步无法跟上行业发展水平等因素不再增长,亦或是公司对上游供应商的谈判能力减弱,则公司存在经营活动现金流下降的风险。
(十一)行业政策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轻型车领域,电动轻型车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绿色、便捷出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存在着因行业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行业整体发展风险。
(十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是国内电动轻型车动力电池龙头企业,该行业目前仍有部分全国性以及较多的区域性竞争性品牌。如果该等竞争性品牌通过产品、服务以及渠道创新与优化,不断扩大自身经营规模,而公司在产品、服务以及渠道上不能以有力的条件进行有效竞争,或者部分竞争性品牌实施恶性价格竞争等特殊竞争手段,公司未能进行有效应对,则公司存在着市场份额下降、经营业绩增速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
(十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动及消费税率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依法享受了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如果国家调整相关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或公司由于无法继续保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等原因无法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则有可能提高公司的税负水平,从而给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铅蓄电池系公司收入主要来源,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国对铅蓄电池产品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未来,若国家上调铅蓄电池消费税率,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十四)宏观经济波动带来的风险
公司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电动轻型车动力电池领域,电动轻型车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绿色、便捷出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市场发展会受到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居民可支配收入等方面的影响。如果国内宏观经济形势持续不景气,居民可支配收入下降,将有可能降低消费者对电动轻型车的需求,进而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负面影响。此外,宏观经济的剧烈波动也有可能对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产生负面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1,557,777,473.71 | 17,226,987,956.59 | 25.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92,334,163.95 | 752,238,363.20 | 45.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07,829,861.64 | 504,568,478.14 | 79.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4,262,502.57 | -1,568,638,242.31 | 209.28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4,192,850,851.80 | 13,675,682,337.40 | 3.78 |
总资产 | 37,400,189,774.27 | 32,377,566,653.38 | 15.51 |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2 | 0.77 | 45.4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2 | 0.77 | 45.4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3 | 0.52 | 78.8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73 | 5.95 | 增加1.7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43 | 3.99 | 增加2.44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59 | 3.86 | -0.27 |
受益于公司报告期内铅蓄电池业务收入及毛利率增长,2023年1-6月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相较上年同期总体呈现增长态势。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技术研发体系优势
公司深耕电池行业多年,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根本,现已形成“总部研究院+事业部技术中心+生产基地技术部”的三级研发架构,不断巩固提升研发创新能力。
公司不仅在主流产品铅蓄电池和锂离子电池领域中掌握了石墨烯复合材料、多元复合稀土合金、超能锰铁锂等新型材料技术,还积极面向电池新材料科技前沿,持续探索铅炭电池、纯铅电池等新型材料铅蓄电池以及燃料电池、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等新一代电池的前沿技术。同时,公司不断优化调整电池结构,目前已推广汇流排整体铸焊、直连的结构。公司还积极面向新结构铅蓄电池研究前沿,研发储备了管式、双极性、卷绕式、铅布水平等新型结构技术。在锂电池方面,公司采用了圆柱、方形铝壳以及软包电池多轮驱动的技术路径,以符合不同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在氢燃料电池方面,公司在催化剂、膜电极、金属板、石墨板和仿真设计上不断探索优化,自主研发覆盖各个应用场景的多元化电堆产品。
2、绿色智能制造优势
依托科技创新与长期积累的制造工艺体系优势,并借助互联网、大数据实施精益化流程管理,公司打造了绿色生产和智能制造并举的制造体系。
铅蓄电池方面,公司在全行业率先启动设备升级,通过自主设计、委托开发等合作方式,配置了连铸连轧、全自动化铸焊、自动机械装配、自动包叠、全水浴电池内化成等先进生产设备;锂电池方面,公司建设了高洁净度、精准湿度控制的自动化生产线,深入优化了生产自动化、智能化;同时,公司依托生产大数据和MES系统,提升了产线的柔性化、流程的精益化,引领行业精益制造水平。
公司通过清洁化生产与封闭式生产,不断打造绿色车间、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包括天能帅福得在内的多家子公司获得绿色工厂等荣誉,有力推动了绿色经济发展,取得
了良好的社会与生态效益。
3、市场渠道体系优势
通过多年积累,公司已建成覆盖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超过3,000个经销商的营销及售后一体化网络,并借助该网络链接数十万家终端网点。借此,公司可快速地将产品、服务及品牌理念传递给终端客户。同时,公司在浙江、安徽、河南等需求旺盛地区就近建立了生产基地,在缩短与主要消费市场的物理距离的同时,辅以高效的物流体系,运输时间大大缩短,实现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此外,公司的经销商网络和终端网点是公司售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消费者可以就近实现电池的检测、维修和更换。公司借助于信息化系统、经销商网络,搭建了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确保电池维护的效率及效益。
4、铅锂协同优势
公司通过采用“LMFP+”等多种先进材料、BMS多重保护、耐高温阻燃材料、高镍包覆型复合材料、电化学技术的优质能源效率等技术手段实现了电动车动力电池、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模组、储能系统等多项锂电产品的性能提升。公司具备铅蓄电池和锂离子电池的双技术路线,将充分发挥铅锂协同的优势,在新能源动力电池、储能等多样化的应用领域有针对性地提供解决方案。
(二)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773,295,635.97 | 664,784,353.10 | 16.32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773,295,635.97 | 664,784,353.10 | 16.32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59 | 3.86 | -0.27 |
项目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二)研发进展情况
2023年1-6月,公司在研项目包括储能电池高科技材料研究与应用、储能用长寿命锂电池产品的研发与应用、储能用正极配方研究等20余项进展顺利。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追求新能源产品的品质提升和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充分发挥产、学、研一体化的优势,激发企业整体的创新活力,推进高价值专利创造。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拥有专利3,536项,其中发明专利689项。截至今年上半年,公司知识产权申请数量为196项(其中发明专利82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3年6月30日,天能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1 | 2021年1月11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 | 4,751,759,720.00 |
2 | 减:支付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费用 | - |
3 |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 174,535,774.38 |
4 | 减: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募投项目投资金额 | 2,412,806,347.90 |
5 |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等银行理财产品 | - |
6 | 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84,468,451.64 |
7=1-2-3-4-5+6 | 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348,886,049.36 |
8=7+5 | 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 2,348,886,049.36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扣除募集资金置换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 账户名称 | 专户账号 | 专户余额 | 备注 |
中国工商银行长兴支行 | 天能电池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 1205270029200274822 | 224,454,256.70 | |
中国建设银行湖州长兴支行 |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3050164722700001564 | 519,892.08 | |
中国农业银行湖州煤山支行 |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9126301040008360 | 594,069,902.21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湖州长兴支行 |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2020078801800000978 | 51,342,236.57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712368740077 | 153,926,982.22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 |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71900272910106 | 3,415.42 | |
中国建设银行湖州长兴支行 | 天能集团(河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3050164724000000237 | 53,749,895.35 | |
中国工商银行长兴支行 | 浙江天能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 1205270029200851129 | 115,015,550.84 | |
中信银行湖州长兴支行 | 浙江天能汽车电池有限公司 | 8110801013502174069 | 405,963,841.40 | |
中国农业银行长兴煤山支行 | 天能帅福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26301040008543 | 13,533,337.32 | |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湖州分行 | 浙江天能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 584431606000015 | 0.00 | |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湖州分行 | 天能新能源(湖州)有限公司 | 584431675000015 | 476,660,206.84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 天能新能源(湖州)有限公司 | 572901318710118 | 259,646,532.41 | |
中国农业银行湖州煤山支行 | 浙江天能钠电科技有限公司 | 1911126301040010036 | 0.00 | |
中国银行安徽和县支行 | 天能电池集团(马鞍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78272185800 | 0.00 | |
合计 | 2,348,886,049.36 |
报告期内,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已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明细如下: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 账户名称 | 专户账号 | 专户余额 | 注销日期 |
中国光大银行朝晖支行 | 天能股份 | 76780188000205840 | 0.00 | 2023年03月10日 |
交通银行湖州长兴支行 | 天能股份 | 707063712013000041351 | 0.00 | 2023年03月03日 |
中国银行长兴县支行营业部 | 天能股份 | 397479004548 | 0.00 | 2023年04月20日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天能股份 | 3310010010120100956903 | 0.00 | 2023年03月10日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天能股份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金波 | 向晓娟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