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包桥路18号 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8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8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851,378,106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851,378,106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87.5813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87.5813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天任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法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其中现场参会人员为董事张敖根先生,董事、总经理杨建芬女士,董事周建中先生,董事李明均先生,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胡敏翔先生;通过通讯参会人员为董事长张天任先生,独立董事李有星先生,独立董事佟成生先生;独立董事武常歧先生因个人原因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三人监事皆为现场参会;
3、 董事会秘书胡敏翔先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851,378,106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0,178,106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昆、周慧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