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号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1-26  九号公司(689009)公司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中国存托凭证(CDR)。回购公司股份后,特别表决权比例会提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采取将相应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申请,以保证特别表决权比例不高于原有水平。具体股份转换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的主要内容

(一)特别表决权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份分为A类普通股股份(普通股份)和B类普通股股份(特别表决权股份),公司每份B类普通股股份具有5份表决权,每份B类普通股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除表决权差异外,A类普通股股份与B类普通股股份具有的其他股东权利完全相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禄峰先生控制的Putech Limited、Hctech I L.P.、Hctech III L.P.和实际控制人王野先生控制的Cidwang Limited、Hctech II L.P.合计持有181,546,570份存托凭证,所持有的存托凭证对应的B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5份表决权,所持有的存托凭证对应的A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1份表决权,合计持有公司62.64%的特别表决权;其他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A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1份表决权。

(二)拟转换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测算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5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8元/份进行测算,假设回购数量为862.06万份存托凭证,公司拟将持有的2,164,980份B类普通股股份转换为A类普通股股份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转换登记,以保证回购及转换后特别表决权比例不高于回购及转换前,转换前后特别表决权情况如下:

单位:份

回购及转换前回购及转换后
股份种类存托凭证持有人名称持有存托凭证数量表决权份数持有特别表决权数量特别表决权比例存托凭证持有人名称持有存托凭证数量表决权份数持有特别表决权数量特别表决权比例
B类普通股股份Hctech II L.P.51,613,8505258,069,25017.9565%Hctech II L.P.177,892,2905889,461,45062.6422%
Putech Limited46,413,8005232,069,00016.1474%Putech Limited
Cidwang Limited45,948,8405229,744,20015.9857%Cidwang Limited
Hctech I L.P.22,850,0105114,250,0507.9496%Hctech I L.P.
Hctech III L.P.13,230,770566,153,8504.6030%Hctech III L.P.
小计180,057,2705900,286,35062.6422%小计177,892,2905889,461,45062.6422%
A类普通股股份其他存托凭证持有人536,901,8161536,901,81637.3578%转换数量2,164,98012,164,9800.1525%
其他存托凭证持有人528,281,2161528,281,21637.2053%
回购股份九号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5,911,945000.0000%九号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4,532,545000.0000%
合计722,871,031-1,437,188,166100.0000%合计722,871,031-1,419,907,646100.0000%

根据上述转换原则,公司会以实际回购的存托凭证数量,将B类普通股股份转换为A类普通股股份,最终转换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三)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如遇以下事项,拟进行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并于转换完成后及时披露公告:

1、公司披露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2、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

3、其他重要事项。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特别表决权转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高禄峰先生与王野先生仍合计持有公司62.64%的特别表决权,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