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号有限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减持存托凭证结果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减持存托凭证结果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存托凭证持有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存托凭证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存托凭证计划实施前,存托凭证持有人Hctech I L.P.持有公司存托凭证22,850,010份,占公司存托凭证总数的3.19%。上述存托凭证均来源于公司公开发行前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转化的存托凭证,其中所持12,849,296份存托凭证已于2024年6月14日起上市流通,剩余限售存托凭证数量为10,000,714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减持存托凭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存托凭证持有人Hctech I L.P.计划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0,200,000份存托凭证,占公司存托凭证总数的1.42%。
截止2024年10月14日,Hctech I L.P.已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存托凭证10,192,380份,Hctech I L.P.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存托凭证持有人Hctech IL.P.出具的告知函,现将本次减持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存托凭证持有人名称 | 存托凭证 持有人身份 | 持有存托凭证数量(份) | 持有比例 | 当前持有存托凭证来源 |
Hctech I L.P. | 5%以下股东 | 22,850,010 | 3.19% | IPO前取得:22,850,010份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存托凭证 持有人名称 | 持有存托凭证数量(份) | 持有 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Hctech I L.P. | 22,850,010 | 3.19% | 高禄峰通过Putech Limited持有公司存托凭证,王野通过Cidwang Limited持有公司存托凭证,Putech Limited同时担任Hctech I L.P.、Hctech III L.P.的普通合伙人,Cidwang Limited同时担任Hctech II L.P.的普通合伙人,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禄峰、王野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上述存托凭证持有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
Hctech II L.P. | 51,613,850 | 7.20% | ||
Hctech III L.P. | 14,720,070 | 2.05% | ||
Putech Limited | 46,413,800 | 6.48% | ||
Cidwang Limited | 45,948,840 | 6.41% | ||
王野 | 260,000 | 0.04% | ||
合计 | 181,806,570 | 25.37% | —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存托凭证持有人名称 | 减持数量(份)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元/份) | 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有存托凭证数量(份) | 当前持有存托凭证比例 |
Hctech I L.P. | 10,192,380 | 1.42% | 2024/7/15~2024/10/14 |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 36.36-55.53 | 425,700,676.77 | 未完成:762股,对应7,620份 | 12,657,630 | 1.77% |
注:1、减持计划实施期间,Hctech I L.P.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存托凭证7,153,863份,占公司存托凭证总数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存托凭证3,038,517份,占公司存托凭证总数的0.42%。本次减持存托凭证10,190,880份主要用于处理仲裁事项,减持存托凭证1,500份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发生的交易尾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此笔减持款未向其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合计减持存托凭证10,192,380份。本次减持结果符合通过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0,200,000份存托凭证的减持计划。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存托凭证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