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号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特别是中小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号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菁、李峰、许单单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