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号有限公司关于仲裁事项执行和解结案的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关于仲裁事项执行和解结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阶段:达成执行和解并予以结案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Putech Limited(第一被申请人)承担向赵忠玮(申请人)支付执行和解款项并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支付执行费用的全部义务,且其明确放弃向九号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以下简称“公司”)、高禄峰(第三被申请人)追偿的权利,就《执行和解协议》的履行,公司、高禄峰无需承担任何偿付义务。执行和解款项金额为10,190,880份存托凭证按照仲裁裁决作出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的金额及仲裁费等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各方达成执行和解,PutechLimited全额支付执行和解款项及执行费用,公司、Putech Limited、高禄峰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本案已结案,公司无需承担任何偿付义务,本次仲裁事项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九号有限公司、Putech Limited、高禄峰与赵忠玮就仲裁事项已达成和解并于近日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2024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一中院电子送达的结案证明。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本次仲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九号有限公司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方已达成执行和解,一中院予以结案。
二、案件执行情况
经友好协商,公司、Putech Limited、高禄峰与赵忠玮于近日达成和解并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根据《执行和解协议》约定,Putech Limited已向赵忠玮全额支付执行和解款项并向一中院全额支付执行费用,公司、Putech Limited及高禄峰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签发的〔2023〕中国贸仲京裁字第1901号《裁决书》(以下简称“《裁决书》”)项下的全部义务已履行完毕。根据结案证明,《裁决书》对应的执行案件(案号:(2023)京01执1635号)已由一中院作结案处理,本案执行事宜全部终结。各方就《裁决书》项下争议股权、所涉各项基础协议、《裁决书》的履行及Hctech I L.P.(BVI)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再无其他任何争议。
执行和解款项及执行费用的全部款项支付及相应义务的履行由PutechLimited全部承担,Putech Limited已全部履行《裁决书》确定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且Putech Limited明确放弃向公司、高禄峰追偿的权利,就《执行和解协议》的履行,公司、高禄峰无需承担任何偿付义务。
三、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仲裁各方达成执行和解,Putech Limited已全额支付执行和解款项及执行费用,公司、Putech Limited、高禄峰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本案已结案,且Putech Limited明确放弃向公司追偿,公司无需承担任何偿付义务。本次仲裁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密切关注并高度重视诉讼、仲裁事项,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