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融软件: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8-12  艾融软件(830799)公司公告

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8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议案》。 具体原由如下:

1、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及《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自愿辞职、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规定回购。”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因此,公司本次拟对该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限售的7,5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有关规定,公司根据2021年9月28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回购了581,750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尚未授出。现公司拟在三年持有期限届满前将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该581,750股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总股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议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由原210,369,300股变更为209,780,050股,注册资本由原210,369,300元人民币变更为209,780,050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上公告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958号403室

2、申报时间:2024年8月13日-2024年9月27日(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3、联系人:王涛

4、联系电话:021-68816719

5、传真号码:021-68816717

6、邮政编码:200120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艾融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