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科技: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变更日期:2022年1月1日;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变更日期:2022年12月13日、2023年1月1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②“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③“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规定①,自2022年12月13日(解释公布之日)起执行规定②、规定③。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相关文件执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0票。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是充分考虑会计准则之规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实施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