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科技: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5-30  安达科技(830809)公司公告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4]6号)

收到日期:2024年5月30日

生效日期:2024年5月28日

作出主体:北京证券交易所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类别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上市公司
刘建波董监高董事长、总经理
申小林董监高财务负责人

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规事实: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2023年度业绩快报,后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修正公告,将业绩快报中的营业收入由4,886,889,399.66元修正为2,964,153,147.78元,差异金额1,922,736,251.88元,差异幅度为39.34%。安达科技未及时披露修正公告。

二、财务数据错报

安达科技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报、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其中,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由1,939,672,343.58元调减为915,071,570.44元,调减比例为52.82%;营业成本由1,812,657,534.17元调减为788,056,761.03元,调减比例为56.52%。2023年半年报营业收入由3,158,278,470.38元调减为1,809,873,648.02元,调减比例为42.69%;营业成本由3,221,891,269.81元调减为1,873,486,447.45元,调减比例为41.85%。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营业收入由4,274,056,302.26元调减为2,524,669,009.64元,调减比例为40.93%;营业成本由4,365,523,408.79元调减为2,616,136,116.17元,调减比例为40.07%。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安达科技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修正,以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存在错报,违反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2023年8月4日发布,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5条、第5.1.1条、第6.1.2条、第6.2.4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安达科技董事长、总经理刘建波作为上市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财务总监申小林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安达科技前述信息披露违规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规则》第1.5条、第5.1.1条,第5.1.2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上市规则》第11.5条、第11.6条,《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十九条的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安达科技、刘建波、申小林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就本次业绩快报修正数据与2024年2月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2023 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数据不一致情况,以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存在错报的情况,公司向全体投资者致以最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和相关责任主体对北京证券交易所采取的纪律处分措施高度重视,进行深刻反思,对造成差异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总结,以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

同时,公司将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学习,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4]6号)》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