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华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1-17  齐鲁华信(83083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0832 证券简称:齐鲁华信 公告编号:2023-056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体育场路1号华信大厦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明曰信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5,092,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42,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 人,出席 5 人。

根据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对独立董事现行制度的修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明确独立董事权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052,57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反对股数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对独立董事现行制度的修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明确独立董事权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明确独立董事权责,公司结合有关规定修改公司制度。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子议案1: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052,57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反对股数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子议案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4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052,57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反对股数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子议案6: 《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45)。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052,57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反对股数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修改或终止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4)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设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及其相关手续;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6)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052,57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反对股数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弃权股数0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二)子议案3《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6,282,90399.37%40,0000.63%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靳明明律师、吴学锋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1.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