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华信: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830832证券简称:齐鲁华信公告编号:2024-064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6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6月2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及2024年6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过户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已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9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后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9月23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1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后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19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的《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经上述两次回购方案,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4%。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3,380,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2.44%,全部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0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开立、认购及股份过户情况
1、本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0899441210。
2、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464,000.00元,实际募资总额为9,464,000.00元(对应股份数量为3,380,000股),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资总额上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3、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4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3,38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参与人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根据《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为60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担任管理委员会委员,并且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持有人,放弃在持有人会议上的表决权。
2、公司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明曰信、明伟、陈文勇、田南、戴文博、孙伟、侯普亭、张勇、苗植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前述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前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回避表决。同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前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除亲属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利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除亲属关系外,无关联关系,亦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考核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公司业绩增长,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1日